近期,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开展承保退保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本次宣导的内容包括:不得随意拒保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退保要符合规定。主要情形为(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本次活动旨在保障消费者承保退保的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可向金融机构通过合理正规的渠道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或者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自己的信息和隐私被泄露,给自身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平安产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杨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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